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4 09:56:47
依据《建筑法》,严禁建筑企业越级或非法利用他企资质经营。同时,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将自身资质及营业执照借予他人承接工程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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