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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4 19:21:04
2.在处理离婚共同债务时,必须明确,债务的认定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双方需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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