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4 19:41:49
若为夫妻共有,先析出配偶的份额,其余归于逝者遗产,按遗属处理。如无遗属,依据已定的继承顺位实现分配。(1)首轮顺位为配偶、子女及父母。(2)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辈及外祖辈。合理分配原则为,同等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但经协商可有所调整。对于生活困苦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特别关照。对尽主要赡养责任或与逝者共度时光的继承人,可适当增加其所得。而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若房产为逝者个人财产,无需析出配偶份额,直接依序分配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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