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4 19:41:59
首先,如若购房资金由双方父母婚前单独支付,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是其他相关文件上列明该物业属于双方子女,那么这种情况应被视为对双方子女的个人赠予。其次,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将物业在此时期内赠送给双方子女,除非父母有明确的赠与声明指向其中某位子女,否则这同样应当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