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20:39:49
债权人应在收到通告后三十日内或自公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债权人需详细阐述债权情况及相关证据。清算小组将对债权进行登记。在此期间,清算小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清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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