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20:41:37
除此之外,其他辩护人也有权在取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相应的会面与通讯。当辩护律师手持自身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法定授权文件请求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时,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