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22:06:56
2008年1月10日,劳动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制度计薪日”是用于计算日工资的月计薪天数,这一概念在工资发放时与多个考勤项目相关,例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以及不足一个月工作时间的工资计算等。具体计算方法为:月计薪天数等于365天减去104天(法定节假日),再除以12月,即(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即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这一制度有助于确保工资发放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值得注意的是,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需根据具体的规定进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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