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12:42:52
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为主债务人。3、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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