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12:54:3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对被征收土地,应当根据土地等级、用途、上年度的平均产量和市场价格、土地的位置及其发展潜力、社会公益事业对土地的重要程度、对地方财政及分配有关部门建议的价格因素等因素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第十二条:“拆迁补偿费用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构筑物、设施等的等级、面积、市场价格、残值及其物理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规定等因素进行评估,保证被拆迁人在物质上能够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拆迁补偿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拆迁补偿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方法,应当向被拆迁人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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