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4 04:05:12
其一,特殊诈骗手法。其二,特殊犯罪行为形式。其三,受骗者的公共性与广大性。这是一种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标,于现行相关金融法律及法规所禁止之情形下,采用欺诈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危害社会公众金融秩序,损毁国家公私财产权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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