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4 04:22:36
代理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首先,委托代理是指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行为,又称为“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其特点是被代理人通过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其次,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进行诉讼活动时,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再者,指定代理是指代理权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例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及村民委员会等有权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也就是指定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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