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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4:02:02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当夫妻两人联名签署债务文件或者一方签订后得到另一方追认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身份因家庭日常所需承担的债务,均可视为夫妻共有的债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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