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3:58:02
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其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诉讼时效。然而,若从债权受侵害之日算起已经过了二十年,那么针对此类情况,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存在特殊原因,人民法院仍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当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