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3:53:10
若因情感问题导致分居,其中一方所负之债将被视为其个人债务。但若此债务已用于家用开支,则会被视作夫妇共债。反之,若因其他原因(如工作)而分居,此时一方所负债务仍应归于夫妇共债,除非另一方可证明这笔债务并未实际投入家庭共同生活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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