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3:55:18
若患方无法理解或接受解释,当事人有权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由科主任确认后交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须立刻展开核查工作,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与物品,向上级汇报情况,向家属通报并解释,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3.对于较复杂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负责人需根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方通报、解释。4.如医疗纠纷需要市卫生局介入协调,医院相关职能科室需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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