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4:1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未明确哪些安全职责由监理人员承担。虽然该法为建筑市场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但监理人员作为咨询服务方,其安全责任的承担缺乏法律依据。首先,现行的监理合同往往缺乏业主对安全管理的授权,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限有限。其次,监理人员难以直接监督具体操作者,因为施工企业的管理与操作存在断档,监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渠道。最后,监理人员的报酬无法满足安全管理所需的经济保障,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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