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4:12:20
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阻止他人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公共财产或供应商财产的侵犯。这种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尽管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公安机关可以酌情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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