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30:11
民法典中所认可的物权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前者是利用土地本身的效用即使用价值的权利,后者是把握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物权的分类;(一)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三)主物权与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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