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31:59
1.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其中上浮部分的50%为高龄津贴。(各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2.85-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各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3.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4.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各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对象;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2.具有我市户籍、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驻军年满90周岁以上在大连市居住的离退休干部。4.自2022年10月起,大连市将对高龄津贴实施扩面发放,发放范围进一步拓展至8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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