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31:38
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第四条,人民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第七条,人民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五)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第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