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6:41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一)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二)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三)销户提取;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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