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7:1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婿入赘的能不能有继承权,要依据女婿是否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定,如果尽了的可以拥有法定继承权。上门女婿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上门女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第二,户口登记在结婚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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