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7:33
(一)夫妻一方定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澳门定居的父母的。(五)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澳门定居的。上述第(二)项中“在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澳门定居的子女。此外,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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