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3:29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参保居民持本人社保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50%、60%、70%,年度支付限额 500 元。报销流程。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所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医院垫付,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2、异地急诊、异地就诊、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到中国人寿市区各分支公司申请办理个人零星医疗费报销,材料审核,费用核实后,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分别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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