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0:21
一、在民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在汉语词义的解释中,“以上”指的是位置或者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上;“以下”指的是位置或者数目不高于某一点;“以内”指的是介于一定的时间、数量、范围之中;“届满”指的是规定的期限已满、到期。“不满”指的是不充满,量不足;“超过”指的是高出、超出;“以外”指的是一定的、界限或者范围之外。从上面的基本含义可以得知,“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应当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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