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18:43
对于外商投资设立的医疗机构,由于所属行业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的外商限制类,因而外商投资方式仅限于合资、合作。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在条件上,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中方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且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在程序上,在获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向商务部申请批准后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1个月内凭此证书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