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22:25
(一)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书。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4、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具有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三)申请步骤;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合格后,事处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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