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9 22:18:38
此外,实木地板市场上还存在冒充“一等品”和“优等品”的现象。一些商家通过以次充好,以此欺诈消费者,提高产品价格。实际上,国内地板标准仅能达到合格水平,所谓的“一等品”和“优等品”仅仅是“合格品”。一些厂家为了追求利润,对消费者不承担责任,通过收购质量低下的B、C级地板坯料,并通过手工上色、胶水修补等手段掩盖缺陷,然后以低价或特价销售,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这种地板在铺设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气候变化,其隐藏的问题会逐渐暴露,如大面积开裂、变形、油漆脱落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我国对木地板的“三包期”规定只有一年,一旦消费者意识到问题,往往已经过了“三包期”,投诉无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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