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21:38
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余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以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如下: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