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15:5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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