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19:56
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原来的执行根据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现得财产全部退还原来的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程序开始前的财产状况。依据错误执行根据取得财产的一方,应依法返还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据此,执行回转的权利人常常提出既要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直接),又要赔偿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请求。执行回转如何返还财产,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一、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1、执行完毕后,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2、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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