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19:08
1.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2.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3.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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