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13:28
(一)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二)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三)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地方机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