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21:58
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方式: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当事人在银行缴纳了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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