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06:20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民登记)。(2)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证明等材料。选其中一项均可办理。(3)二张近期一寸免冠相片;(照片标准参考身份证照片)。(4)填好的《南宁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二、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对象: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均须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暂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应申领《暂住证》(探亲、访友、旅游、就医的除外)。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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