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06:42
寺院的财产属于寺院所有,“香火钱”也全部归寺院所有,不用纳税。其法律地位是社会团体法人。寺院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只能算是社会团体),属于非政府行政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它是人民群众以自己的宗教信仰进行聚会和交流的场所,但是它的上级管理机构则可能归属多口,多数都是政府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通常属于民政系统的民族宗教事务局,有的也归文化教育系统,特殊的情况也有统战部门的参与。寺院是在家人供养出家的僧尼的场所,而寺院的僧尼除了自度还有度人的义务。可是,寺院在今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即便寺院本身不收门票,其所在的“景区管理处”也是会收门票的,对于持有皈依证的居士,大多也只是仅对本寺院或者知名寺院发放的皈依证才给予“免票”的待遇。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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