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03:48
第一、调整国家与地方卫生行政机关的权限与分工关系。第二、调整政府与医疗机构的关系。第三、调整医疗机构与患者的关系,即医患关系。第四、调整政府与从业人员的关系。第五、调整政府与药品药械经营企业的关系。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业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是行政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属于特殊行政法。卫生法的特征。1.理念的特定性;2.体系的开放性;3.内容的技术性;4.社会共同性;卫生法调整对象是包括三个方面的法律关系: 卫生组织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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