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03:11
一、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依据。(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部,以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第六条: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并附报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单。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审批。对同意倾倒者应发给废弃物倾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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