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12:34
临床常见的医嘱类型有。(1)长期医嘱:在效时间在24小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医嘱失效。长期医嘱包括: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隔离种类、出院、转科、死亡。(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一般整理如手术、检验、X线摄片、会诊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需立即执。(3)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①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上,需要时用(Prn),两次执行之间需有间隔时间,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②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12小以内,必要时用(sos),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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