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05:54
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僵尸车”、停车泊位、城市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将10种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手持使用电话骑电驴将处50元罚款 ,针对电动自行车在行车中常见的转弯无明示、夜间不开灯、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违规改装、加装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条例》作出了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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