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31:40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程序办理。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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