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26:53
居住权是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未来,居住权会广泛地应用到婚姻财产约定、公租房、以房养老、遗嘱、赠与、继承等民事法律领域,更好地保障百姓“安有所居,居有所保”。居住权的设立,使婚前财产房本加名字的问题有了新的选择,同时对于暂无居所的离婚一方也可通过特定期限居住权的设立为其保障住房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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