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25:10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即客体不担心其正常状态受到影响。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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