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32:31
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_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2_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3_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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