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5:30:38
一、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二、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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