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07:13
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居住证办理材料需要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居住证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4、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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