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07:31
择期宣判指的是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当庭不能作出判决,需要庭后经过研究、合议后,再另行确定日期宣告判决。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我国诉讼案件的宣判方式有两种,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在庭审结束后,告知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后果,计入庭审笔录,并于所定时间对当事人宣读判决内容。当庭宣判的案件,刑事诉讼判决书必须在宣判后的5日送达,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判决书必须在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这也为当庭宣判增加了难度。尤其是有些案件,主审法官撰写后还要经过庭长审核、分管副院长签批,5天或者10天根本做不到,所以,很少会当庭宣判,只能择期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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