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15:4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买卖过户流程;(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买方找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4)如果要办理贷款,那就向银行提交申请,如果是组合贷款则要同时向公积金核心和银行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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