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2 02:14:45
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进一步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转为岗位管理。”这一规定使得传统的身份区分标准不再适用,转而以“管理或技术人员”身份来判断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结合上述规定,多数地区的做法是先查看职工人事档案,档案中记载为“干部”的女性职工将年满55岁退休。对于档案中不符合“女干部”条件,但实际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类的女性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的规定。工作岗位的确认则依据其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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