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2 02:11:47
1.对于患病六个月以内的职工,病假工资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划分。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60%;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70%;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80%;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90%;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100%。2.对于患病六个月以上的职工,疾病救济费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划分。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计算基数的40%;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计算基数的50%;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计算基数的60%。病假工资的计算是先根据休假时间(以六个月为标准)进行划分,再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具体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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